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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股利理论和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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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发展
  • 股利政策与股权激励一样吗
  • 股利政策的股利理论
  • 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参考文献
  • 股利分配理论中股利相关论包括哪些理论
  • 股利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 Q1: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发展

    在Rozef的研究里,没有具体界定代理成本的内容,实证时,只是用内部人持股比例和普通股股东的数量作为代理成本的替代。在研究思路上,仍然沿用了“MM理论”研究的逻辑,将股利政策作为一个拦卜游公司内部融资问题进行研究,并最终认为股利政策是代理成本与交易成本相权衡的结果;同时,他只讲交易成本而没有将代理成本与公司成长、投资政策联系起来,所以,他只使用了流量这一概念,而没有像Jensen那样使用了考虑公司成长所需投资之后的“自由流量”的概念。在Rozef之后,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是由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 (1984)和迈克尔·詹森(Michael C. Jensen)(1986)来完成的。
    Easterbrook(1984)认为在现代公司中,众多的股东是委托人,而经理是代理人。股东是公司全部财产的所有者,而经理却不是,因此经理的利益不会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与股利有关的代理成本包括监督成本,另一种则与风险有关。Mahmoud等(1995)对1972—1989年的341家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也支持了Roezfic的股利代理理论。Porca等(2000)将委托代理理论与股东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分析股利政策,建立了结果模型和替代模型。结果模型认为股利是有效的股东权益保护的结果,在这种体制下,小股东可以利用法律规定迫使公司发放股利,从而避免内部管理人员挥霍公司的利润,谋取私利。替代模型认为股利是股东权益的一种替代品,公司需要到资本市场上去融资,为了能符合规定的条件以顺利筹集资金,公司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而发放股利能避免内部人员谋取私利,因而这是公司树立良好形象的一个途径。Porta等人通过对33个国家和地区的4 000家大型上市公司1996年的股利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支持了股利代理的结果模型。
    (一)伊斯特布鲁克的研究确立了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基本思想
    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l984)在《美国经济论坛》上发表的《股利的两种代理成本解释》表述了他对股利政策的基本观点。伊斯特布鲁克将公司的代理成本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监督成本。他认为经济学文献关于股利政策的讨论均是建立在管理者为股东之完美代理人的假设基础上的。但是,现实并非如此,管理者并非剩余索取者,所以他们其实不是公司其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在内)的完美代理人,只要有可能管理者就会尽其所能追求自身的利益。甚至侵占其他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以确保管理者能最大化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建立相关机制就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即Jemen所说的代理成本。
    第二类是与管理者厌恶风险相关的代理成本。在重温Jemen的代理成本之后,伊斯特布鲁克指出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也是产生代理成本的根源之一。管理者是厌恶风险的,他们往往倾向于选择风险较低、收益也较低的投资项目,但是,股东对待风险的态度却正好相反,他们偏好风险。喜欢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的投资项目,所以,“股东要管理者也像风险偏好者一样行事”。不过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结果乃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当债权人充分认识到股东和管理者的行为后,他们必然会通过各类法律条款或工具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其中,他们可以采用的方式之一就是挑选股利政策。如果债权人可以要求管理者限制股利的支付,把留下来作为留存收益。再用留存收益来为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上的支持,那么,这样就能够降低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从而降低公司的弊槐风险,让债权人收回本息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这种做法实际等于把股东的财富转移给债权人。
    另外,伊斯特布鲁克认为,较高的和连续的股利支付政策可以迫使公司到外部市场融资,以继续他们的经营活动。这样做,一方面公司需接受新股东、市场监管和中介机构等的监督和审查,使经营者按照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行事,从而降低了原来股东的代理成本;另一方面,公司能简销调整债务股权比率(获得新的贷款利率)以使股东和债权人都不能占优,促使经营者自觉面对风险,从而增加了股东的利益。即使发放股利的同时,没有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新的资本,也会使公司的债务股权比率增加,这样,股东的财富未转移给债权人。而不断从市场上筹集新资本的意义在于为经营者引入良好的监督机制。
    与Rozef相比伊斯特布鲁克(Easterbrook)的理论将公司的代理关系扩大了,从经营者与股东之间扩展到了债权人与公司(包括股东和管理者),并看到了股利政策对经营者、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影响;清楚地界定了代理成本的内容,并以此为中心讨论了股利影响代理人行为的机制,得出高股利是抑制经营者滥用股东,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代理问题的机制,同是,也是股东(或股东与经营者合谋)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给股东的机制。
    因此,伊斯特布鲁克在解决股利是“因何”和“如何”减少管理者的代理成本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的理论存在一个比较大的缺陷——难以实证检验。伊斯特布鲁克也承认他的观点“很难进行实证检验”,“设计一项实证检验的难度是难以克服的”。
    (二)Jensen的自由流量假说是考察代理成本理论的另一个视角
    迈克尔·詹森(Michael C. Jensen)引入了“自由流量”的概念。从另一个方面研究了股利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的。Jemen(1986)提出了自由流量假设。揭示了“管理者手中过多的资源是危险的”。提出要遏制其滥用公司的“多余”—— “自由流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减少管理者可自由支配的资源。股利即是其中最直接的手段之一。通过增加股利支付或回购股票,把自由流量还给股东,可以避免把自由流量浪费在低收益的项目上,因此,股利的支付有利于股东代理成本的降低,实质性地提升公司的价值。这样的股利可以减少自由流量的假说最终又归结到了代理成本理论之上。与伊斯特布鲁克产生了异曲同工的效果。Jemen的研究引入了“自由流量”的概念,大大提高了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可实证性,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集中在对公司剩余的争夺上,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自由流量”假说,使股利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更加直观,易于理解,正值有可实证性。其他关于股利政策与公司代理问题之间关系的研究基本上是对他们理论的检验与应用。
    用内部人持股比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有无外部大股东等变量表示其他代理问题控制机制,结果发现没有证据表明当美国公司存在其他有效的代理问题控制机制时市场不关心超额的水平,即不能否认股利代理成本降低的作用。Baghta(1986)、Smith(1986)、Hansen和Torregrosa(1992)、Jain和Kini(1999)等证明了伊斯特布鲁克关于股利具有缓解代理问题作用的前提——公司再融资使管理者被迫接受外部股东、银行和市场等的监督——是存在的。Fhck(1998)和Myers(2000)也提供了股利代理理论模型,认为管理者支付股利是为了避免股东对其处罚。Crutchley和Hansen(1989)对股利作了一个综合分析,也表明股利的支付与管理者持股和财务一样具有监督作用,并可以成为两者的替代。

    Q2:股利政策与股权激励一样吗

    不一样的

    Q3:股利政策的股利理论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学者们研究股利政策理论主要关注的是股利政策是否会影响股票价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一鸟在手理论、MM股利无关论和税差理论,这三种理论被称为传统股利政策理论。
    “一鸟在手”理论
    “一鸟在手”理论源于谚语“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该理论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是M.Gordon 1959年在《经济与统计评论》上发表的《股利、盈利和股票的价格》,他认为企业的留存收益再投资时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投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断扩大,因此投资者倾向于获得当期的而非未来的收入,即当期的股利。因为投资者一般为风险厌恶型,更倾向于当期较少的股利收入,而不是具有较大风险的未来较多的股利。在这种情况下,当公司提高其股利支付率时,就会降低不确定性,投资者可以要求较低的必要报酬率,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如果公司降低股利支付率或者延期支付,就会使投资者风险增大,投资者必然要求较高报酬率以补偿其承受的风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也会下降。
    MM理论
    1961年,股利政策的理论先驱米勒(Miller,MH)和弗兰克·莫迪格利安尼(Modieliani,F)在其论文《股利政策,增长和公司价值》中提出了著名的“MM股利无关论”,即认为在一个无税收的完美市场上,股利政策和公司股价是无关的,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彼此独立,公司价值仅仅依赖于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率,股利分配政策的改变就仅是意味着公司的盈余如何在股利与资本利得之间进行分配。理性的投资者不会因为分配的比例或者形式而改变其对公司评价,因此公司的股价不会受到股利政策的影响。
    税差理论
    Farrar和 Selwyn1967年首次对股利政策影响企业价值的问题作出了回答。他们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法 ,并假设投资者都希望试图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他们认为 ,只要股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高于资本利得的个人所得税 ,股东将情愿公司不支付股息。他们认为资金留在公司里或用于回购股票时股东的收益更高 ,或者说 ,这种情况下股价将比股息支付时高;如果股息未支付 ,股东若需要 ,可随时出售其部分股票。从税赋角度考虑 ,公司不需要分配股利。如果要向股东支付 ,也应通过股票回购来解决。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息经济学的兴起,使得古典经济学产生了重大的突破。信息经济学改进了过去对于企业的非人格化的假设,而代之以经济人效用最大化的假设。这一突破对股利分配政策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财务理论学者改变了研究方向,并形成了现代股利政策的两大主流理论——股利政策的信号传递理论和股利政策的代理成本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从放松MM理论的投资者和管理者拥有相同的信息假定出发,认为管理当局与企业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者占有更多关于企业前景方面的内部信息,股利是管理者向外界传递其掌握的内部信息的一种手段。如果他们预计到公司的发展前景良好,未来业绩将大幅度增长时就会通过增加股利的方式将这一信息及时告诉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相反,如果预计到公司的发展前景不太好,未来盈利将持续性不理想时,那么他们往往会维持甚至降低现有股利水平,这等于向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发出了不利的信号。因此,股利能够传递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信息,这样导致股利对股票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当公司支付的股利水平上升时,公司的股价会上升;当公司支付的股利水平下降时,公司的股价也会下降。
    代理成本理论
    股利代理成本理论是由Jensen and Meckling(1976)提出的的,是在放松了MM理论的某些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是现代股利理论研究中的主流观点,能较强解释股利存在和不同的股利支付模式。Jensen和Meckling指出:“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代理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代理人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如果代理人与委托人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就有理由相信他不会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标准行事。委托人为了限制代理人的这类行为,可以设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或者对其进行监督,而这两方面都要付出成本。”Jensen和Meekling称之为代理成本 (agencycost),并定义代理成本为激励成本、监督成本和剩余损失三者之和。 到了20世纪90年代,财务理论学者们发现美国上市公司中支付股利的公司比例呈现下降趋势,这一现象被称作“正在消失的股利”,随后时期在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也相继出现了类似的现象,蔓延范围之广,堪称具有国际普遍性。在这种背景情况下美国哈佛大学Baker和纽约大学Wurgler提出了股利迎合理论最初来解释这种现象。
    Baker和Wurgler指出,由于某些心理因素或制度因素,投资者往往对于支付股利的公司股票有较强的需求,从而导致这类股票形成所谓的“股利溢价”,而这无法用传统的股利追随着效应来解释,主要是由于股利追随着效应假设之考虑股利的需求方面,而忽略供给方面。Baker和Wurgler认为有些投资者偏好发放股利的公司,会对其股票给与溢价,而有些投资者正好相反,对于不发放股利的公司股票给与溢价。因此,管理者为了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通常会迎合投资者的偏好来制定股利分配政策。
    Baker和Wurgler先后完成了两份实证研究检验来检验他们所提出的理论,在Baker和Wurgler(2004a)的检验里,他们通过1962-2000年COMPUSTAT数据库里的上市公司数据证明,当股利溢价为正时,上市公司管理者倾向于支付股利;反之,若股利溢价为负时,管理者往往忽视股利支付。在Baker和Wurgler(2004b)的检验里,他们检验了上市公司股利支付意愿的波动与股利溢价之间的关系,检验样本期间从1962年至1999年,Baker和Wurgler同样发现,当股利溢价为正时,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的意愿提高;反之,如果股利溢价出现负值时,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的意愿降低,以上两项均支持了股利迎合理论。

    Q4: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参考文献

    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受到法律、债务契约、公司自身、股东等多因素的影响。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参考文献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参考文献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探讨和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更显重要,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受到法律、债务契约、公司自身、股东等多因素的影响。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入手,有针对性提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股利分配

    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如何确定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占净利润的比率(即股利支付比率),以及选择和确定股利分派的时间、方式、程序等方面的方针和对策。长期以来,国内外财务管理学者对于股利分配与企业价值、股利分配应该采取的政策都有很多争论。本文主要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一、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类型和影响因素

    股利支付的方式主要有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等。在我国,股利分配方式在派现送股的基础上,还衍生出派现并送股、派现并转股、送股并转股、派现送股并转股等多种方式。本文所指派现指的是上述股利,送股指的是股权式股利,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向股东转送股份的行为。

    股利政策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这些股利政策的优点和缺点比较如表1:

    一般而言,投资者更倾向于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但是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主要有:

    1.法律因素

    法律为股利政策限定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决策者再根据其它因素决定其具体的股利政策。法律对股利政策的规定各国之间的差别比较大,但是主要有资本保全约束、资本积累约束、偿债能力约束、超额累积利润约束等。我国目前有关的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做了明确规定,如盈余分配顺序一般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积金;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优先股股利;分配普通股股利。

    2.债务契约因素

    债务契约是指债权人为了防止企业过多地发放股利,影响其偿债能力,增加债务风险,而以契约的形式限制企业股利的分配。这种限制通常包括:规定

    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未来股息只能用贷款协议签订以后的新增收益来支付,而不能动用签订协议之前的留存收益、规定企业的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低于一定标准时,不得支付股利等。这些措施都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自身因素

    公司自身韵影响因素是指股份公司内部的各种因素及其面临的各种环境、机会而对股利政策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流量、筹资能力、投资机会、资本成本、资产流动性、盈利稳定性、股利政策的惯性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有充足的,否则就会发生支付困难,因此这往往也是是股利政策最重要的限制因素。公司在分配股利时,必须考虑流量以及资产流动性,过多地分配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持有量,影响未来的支付能力,甚至可能会出现财务困难。公司的股利政策也受其筹资能力的限制。

    4.股东因素

    影响股利政策的股东因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稳定的收入,规避风险。部分小股东主要依赖于公司发放的股利维持生活,如一些退休者,更倾向发放股利。二是控制权的稀释。有的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因为担心公司过分分配股利后需要后续融资造成控制权被稀释,往往倾向于公司少分配股利多留存利润。三是为避税而要求少分股利,一般比较富有的投资者出于对避税的需要,希望公司少分股利,将盈余留存在公司中。

    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问题

    1.股利分配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导致股利政策波动r性大,缺乏连续性,而且连续分配能力较差。据统计,上市后连续五年进行派现的公司累计不到10%,所占比重极低。即使是一些连续派现的公司。派现数额在各年度间的分配也很不均衡,有的年度很高。有的年度却很低,往往受到公司管理层影响,随意性很大。一般认为不稳定的股利政策则往往会降低投资者的信心,最终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2.股利支付率低。据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平均值仅为40.15%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股利支付率(比如美国为50%以上)。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派现率仅为35.5%,与国际证券市场50%股利支付率有较大差距。积累与分配的比例关系到企业的现期利益和未来利益,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股利支付率低会同样会的打击投资者的热情,促使投资者过度关注投机利益而忽略企业的投资收益,造成整个资本市场的恶性发展。

    3.派现水平较低,股利分配行为欠规范。

    2000年,证监会提出把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面对该规定我国上市公司不派现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整体派现水平还是很低。我国上市公司派现率普遍低于国外。以我国上市公司1999年到2006年为例:

    《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2月9日,沪深两市共有63家公司披露2010年年报,实现净利润92.37亿元,同比增长82 28%。同时,有52家公司披露了分红预案,只有36家公司打算派现,比例不到60%。虽然最近几年,上市公司派现水平有所提高,但是规范性仍旧欠缺。

    我国上市公司不仅派发股利,还大量送股、配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采取各种混合股利,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般本扩张或者

    “圈钱”需要。在股利分配方案宣布的同时,往往伴随配股、公积金转股等扩张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不规范具体一般认为主要表现在:(1)同一公司多种分配方案并存。为了迎合投资者的不同要求,有些公司对不同投资主体采取多种分配方式或者多种分配比例的股利分配政策。(2)某些公司的董事会对股利分配方案制定的严肃性不够,经常随意更改分配方案,造成二级市场股价的异常波动。有时候,有些已经获得全体股东大会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落实和实施,同样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4.超能力派现的情况严重

    超能力派现是一种恶性分红行为,从表面上看给予了投资者非常高的收入,是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但实际上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使得原本缺乏资金的企业缺口更多,投资受到严重影响。

    这四个方面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存在问题的集中表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行动,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等政策尝试,但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的不彻底问题仍旧突

    出。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决定往往偏向于国有大股东,忽视中小股东。因此,必须改变目前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多元化和分散化,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有效法人治理结构,以此促进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在此基础上,须建立合理的董事会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大股东的行为对高管人员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等措施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最大程度上消除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通过企业实实在在的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和公司经营目标的统一。

    2.完善法律环境。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

    稳定的股利对保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具有直接的作用。对公司而言,意味着公司实力和盈利的稳定。可以从法律层面要求上市公司公布从长远发展考虑的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同时指导公司年度的股利分配计划,维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减少控股股东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干扰。这样可以促使上市公司以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为重,认真制定包括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在内的长远计划,并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

    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该从真实、完整、及时三个角度进行规范。对于上市公司鼓励政策的规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对于当年不分配的公司,应要求在报表中详细披露不分配的原因;对于采用送股或转赠股本方式的公司,应要求在报表中详细披露货币资金状况、资产质量、未来发展机会以及转作股本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投资方向、投资收益等情况;对于申请配股的公司,应要求在配股方案中详细披露股资金投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以前年度配股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减少配股资金投向的盲目性。

    4.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为改善股利分配现状打下坚实的基础。上市公司经营能力的好坏,盈利能力的高低。是决定上市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很多学者的实证分析结果所表明,影响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主要因素是盈利能力。相比较而言,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各行业的中较具实力的公司,加上我国股权融资成本较低和享受优惠。性政策较多往往具有是某一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应该其获利水平较高。但事实上,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因为公司治理结构、浪费严重等原因经营情况并不理想,造成派发股利的比例较小,即使派发,也大都属于“微利”股利。所以应该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

    5.严格限制超能力派现行为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监管部门应明确对超能力派现的界定,如果企业分红派现比例高于公司盈利或远远高于长期利率水平,则可以界定为“恶性派现”。一旦对上市公司界定为“恶意派现”,证监会等机构应直接干预,撤销分配方案。追回已分金重新投入公司经营,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另外,作为投资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上市公司出现恶性派现,可以对公司提出集体诉讼,使公司高层管理层慎重决策,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

    6.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在上市公司股票政策中。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应该重点加以保护,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尝试。(1)完善累计投票制度。在董事的选举方面,实行资本多数决策原则体现了形式上的同股同权思想,但是该原则极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极易导致大股东滥用其表决权来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小股东意志与其财产绝对分离,造成股东地位的不平等、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成为摆设,破坏公司治理结构。(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目前虽然也有独立董事制度,但是独立董事往往不独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履行职责时也往往受制于大股东和高层管理者。所以,我国应在更高的法律层面上规范独立董事的职权和定位,还需要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进一步扩大独立董事的数量,完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发表意见的权力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从根本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问题研究

    摘 要: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财务政策的组成部分,它与公司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紧密相关。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以稳定股价为核心,对于净利润在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怎样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态度和发展策略。合理的股利分配既可以树立上市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又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目前上市公司的不分红或少派现、大搞派现、热衷于股本扩张等现象愈演愈烈,已引起了很多投资者的不满和监管机构的重视。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讨论了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几点改善我国股利分配的建议,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78-01

    很多相关人士一直都比较关注股利分配政策。因为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将其实现的收益向股东分配的政策,不仅涉及到股东的直接利益,又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合理的股利政策不仅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同时也能为上市公司创造长期、稳定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探讨。

    一、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对上公司股利政策的选择影响巨大

    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主要表现在:股利分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受股本规模的制约,并且股本规模与股利支付率呈正比例关系。由于大盘股的股本扩张空间比较小,上市公司倾向于股利支付率较高的股利形式,所以公司更看重实施派现分配次数不多且股利支付率也较低的股票股利形式,是因为小盘股具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也有少数公司会选择与此相反的股利政策。从股权结构来看,股权分散的公司则倾向于较高股利支付,而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股利支付。

    (二)上市公司外部约束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经理市场发展不成熟,并购市场比较落后而且市场退出机制极不完善,导致公司面临的外部制约非常有限,由于母公司或地方的保护等各种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一直得不到实施,导致上市公司亏损甚至严重资不抵债而没有退出市场,大股东和ST公司的经营者没有受到惩罚。有限的外部制约机制,使得上市公司对股利政策重视不够,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欠缺。

    (三)忽视公司筹资能力对分配政策的影响

    我国上市公司一般有三种筹资方式:即净利润、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对于公司直接留置利润而言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成本较高。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而言,融资渠道较小,其如果一直举借债务不仅代价高昂,而且还会附有较多的限制性条款”。因此,此类上市公司往往就会选择不发放,而将净利润留置于企业,作为企业一种内部筹资的手段,这种靠公司内部积累谋求发展而不重视公司外部筹资能力的做法,导致公司难以把握很多难得发展的好机会,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损害也大。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1、变不合理的剥离上市模式为合理,最大程度实现管理资产的整体上市,减少关联交易的产生;同时,通过法律、行政及经济手段,规范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加以严格限制;2、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基础。国家应该通过逐步减持国有股,使这一部分非流通股能够上市流通。”因此,对于不同的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的各种反应,要制定相应的释放政策,控制非流通股上市的规模和节奏,使非流通股的释放规模和资金入市规模及股票市场的承受能力相符合。

    (二)加强对股利政策的监管力度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上市公司质量是以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为衡量标准的。“应使上市公司充分认识培育投资者分配回报机制,对从根本上降低并防范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从而让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得到增强。证券市场监管目标是否能实现,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因此,证券管理层把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监管看成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从理论上讲,监管层无权干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而决定权在于公司自身。但在这方面上市公司的自律能力很差,股利分配行为十分不规范的情况下,就非常有必要制定带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规则。

    (三)充分考虑公司筹资能力,制定适度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目标的资本结构条件下我国上市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应该“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稳定股权结构,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股利政策。”适度而合理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并在公司面临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因而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而稳定的发展。

    总之,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活动之一,理想的股利政策应该是在股东利益、企业价值和可持续发展之间求得某种平衡。文章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几点建议。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上市。

    参考文献:

    \[1\]张孝,梅王勇.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J\].会计之友,2011,(2).

    \[2\]田艳霞.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J\].现代商业,2010,(5).

    \[3\]杨柳.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9).

    Q5:股利分配理论中股利相关论包括哪些理论

    (1)“手中鸟”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公司的股票价格是密切相关的,即当公司支付较高的股利时,公司的股票价格会随之上升,公司的价值将得到提高。

    (2)信号传递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股利政策向市场传递有关公司未来获利能力的信息,从而会影响公司的股价。一般来讲,预期未来获利能力强的公司,往往愿意通过相对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把自己同预期盈利能力差的公司区别开来,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3)所得税差异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普遍存在的税率以及纳税时间的差异,资本利得收入比股利收入更有助于实现收益最大化目标,公司应当采用低股利政策。

    (4)代理理论:该理论认为,股利的支付能够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高水平的股利政策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但同时增加了外部融资成本,理想的股利政策应当使两种成本之和最小。

    Q6:股利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股利宣布日的确定、股放比例的确定、股放时的资金筹集、保留盈余、股放等。

    1、股利宣布日的确定

    股利宣告日是指董事会就宣告和发放股利事宜举行投票表决的日期;股利宣告日确认了公司对股东的法定债务。

    股利宣告日是指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

    2、股放比例的确定

    股利支付率,也称股息发放率,是指净收益中股利所占的比重。它反映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利支付能力。在美国使用比较多。通常初创公司、小公司的分配比例较低。分配比例高表明公司不需更多的资金进行再投入,公用事业股的分配比例都较高。

    另外,传统的股利支付率反映的是支付股利与净利润的关系,并不能反映股利的来源和可靠程度。因此,公司理财理论将此指标进行了修改。

    3、股放时的资金筹集

    资金筹集是企业筹措、集聚其自身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所需的资金,主要依靠财政预算拨款和向银行借入。企业自筹与结算中吸收,也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来源。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今后全民所有制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增加股金的形式筹集资金。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可发行股票集资。联营企业可吸收有关单位的投资。但需有计划,按规定程序进 行。及时筹集资金,顺利完成任务,是财会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

    4、股票股利

    保留盈余,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置于企业内部的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组成部分。

    公司历年累积之纯益,未以或其它资产方式分配给股东、转为资本或资本公积者;或历年累积亏损未经以资本公积弥补者。保留盈余是连结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之股东权益的一个科目。

    5、股放

    股放是指股份公司给股东的利益分配,主要有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四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利政策